嘉義縣政府 函
地址: 61249 嘉義縣太保市祥和一路東段 1
號
承辦人:輔導員 羅源祥
電話: 05-3620123 分機 8501
電子信箱: l2o595259@mail.cyhg.gov.tw
受文者:嘉義縣太保市太保國民小學
發文日期:中華民國 112 年 2 月 17 日
發文字號:府教學特字第 1120038690 號
速別:普通件
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:
附件:教育部學產基金設置低收入戶學生助學金實施要點 1070611 版本
(376500000A_1120038690_ATTACH1.pdf)
主旨:有關「111 學年度第 2 學期教育部學產基金設置低收入戶學
生助學金」案,請有申請案之學校務必依限完成申請作業
(逾期不受理),請查照。
說明:
一、依據教育部 112 年 2 月 15 日臺教秘(五)字第 1124100678 號書
函暨本府 112 年 2 月 6 日府教學特字第 1120027701 號函(諒達)
辦理。
二、網站登錄期限將於 112 年 3 月 15 日晚上 12 時關閉,書面作業
以 112 年 3 月 22 日為截止收件日期,請注意申請時程。
三、請有申請案學校及本縣承辦中心學校,確實依「教育部學
產基金設置低收入戶學生助學金實施要點」(如附件)相
關規定審查申請學生相關證明文件,並於期限內上網登
錄,以避免造成作業時間延宕,影響助學金發放時程。
正本:嘉義縣各國民中小學(含永慶與竹崎高中)
副本:教育處學生事務及特殊教育科
檔 號:
保存年限:
1120000649