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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務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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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8-04-1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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805
嘉義縣參與「107 年國民小學教師進修加註(英文及自然)領域專長學分班」薦送乙案,請查照辦理。
說明:
一、依據教育部 107 年 4 月 2 日臺教師(三)字第 1070050075 號函辦理。
二、薦送對象說明如下:
(一)國小加註自然專長 22 學分班及英語專長 26 學分班:
1、以國民小學合格在職專任教師為第一優先。
2、具國民小學合格教師證書之儲備教師(包括代理、代課或兼任教師)。
(二)國小加註自然專長 2 或 4 學分班:現職國民小學正式教師服務年資達 1 年(含)以上未滿 5 年者(包含取得合格教師證書後,曾任 3 個月以上國民小學代理、代課或兼任教師之年資),且實際授課自然教學時數達每週至少 3 節。
(三)國小加註英語專長 6 學分班:現職國民小學正式教師服務年資達 1 年(含)以上未滿 5 年者(包含取得合格教師證書後,曾任 3 個月以上國民小學代理、代課或兼任教師之年資),且實際授課英語教學時數達每週至少 4 節。
三、為落實貴校教師專長授課,請務必考量以下要素,妥善規劃薦送員額。
(一)薦送人員可提供該科之教學節數。
(二)全校各年級需求該科總節數。
(三)兼任行政人員需於寒暑假留守之人力。
四、貴校若有薦送需求,於 107 年 4 月 20 日 17:00 前傳送 2 表件(無,則免傳),至本府承辦人侯美玲老師 mlhou@mail.cyhg.gov.tw 。
(一)薦送表 excel 檔。
(二)薦送表 pdf 檔(經校內逐級核章紙本,予以掃描存檔)。
有意願進修之教師 請於 4/17(二)前洽教務處